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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邀《北京时间》点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全国大型直播节目《北京时间》邀请团队律师王志强律师就社会关注的事件(或案件),特别是一些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进行讲解: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刑法主要规定了两种类型: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最为一个特殊群体,我国刑法根据不同情形对其进行了区分:
  
(一)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主要是指自己主观上全无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自始至终就是处于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也就无主观故意或过失的情形,也就不构成犯罪。这个时候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无家属或监护人看管,家属或监护人无能力看管和医疗,或者家属或监护人的看管不足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的,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主要是指精神并非经常处于错乱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精神病人。简单地说就是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也就是说,有时自己主观上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或者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有时自己主观上无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就要进行区别对待:在他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存在主观故意火锅是的情形,需要负刑事责任。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病情尚未达到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程度,介于无法识别和完全识别两者之间,即还有部分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这些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不论是那种状态的精神病人,都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而非根据个人主观描述确认,即即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附:刑法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