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律师就“家长借用‘熊孩子险’骗保接受北京晨报专访
趁大人不注意,偷偷用石头把邻居车门划出个“大花脸”;长辈带去串门,却“游手好闲”打碎了亲戚家的古董花瓶……但凡家里出了这样的“熊孩子”,家长只能赔钱了事,有些保险公司从中看到商机,推出一款颇受家长欢迎的“监护人责任险”,俗称“熊孩子险”,然而有些家长却也从中看到另外的“商机”,动起歪心思,企图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保险金。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不仅“熊孩子险”,其他一些新型保险产品也有很多骗保的情况发生。
案例:“熊孩子险”被不良家长利用
2017年6月的一天,薛某向北京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熊孩子险”。两个月后,薛某到保险公司索赔,称孩子不慎将朋友的一台iPhone手机碰掉导致手机屏幕破裂,要求赔偿维修费1800元。保险公司在确认孩子的行为属于保险责任后进行了赔偿。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薛某通过低价购买了多部已摔坏的废旧iPhone手机伪造了手机维修单和维修发票,分三次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金额高达8000余元。薛某的多次索赔行为引起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怀疑,经仔细调查和询问,在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后,薛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欺诈行为,主动申请放弃索赔。
后果:保险诈骗面临严厉处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表示,如果监护人在购买诸如“熊孩子险”等保险产品后,因对某个物品“喜新厌旧”,通过教唆未成年人进行损坏获得保险赔偿,或者通过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进行保险诈骗活动,这些行为不仅有悖于“熊孩子险”的初衷,而且还是违法行为,严重还可能面临被追究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监护人骗取保险赔偿情节轻微的,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我国刑法还规定,监护人骗取保险赔偿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数额较大(在1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在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在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娜最后提醒,“熊孩子险”虽然可以在经济赔偿上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一些保障和风险的分担,但是监护人切不可因为有“熊孩子险”而忽视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特别是安全意识教育、道德教育,要帮助孩子形成一个良好的人生价值观,切不可形成‘想干啥就干啥,反正有保险’的潜意识;同时,成年人也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