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定罪及量刑
“诈骗”,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 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 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本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注意区分诈骗罪与债务纠纷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因为客观的原因不能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偿还。
数额标准:
“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