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及量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非以公司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企业。
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则构成贪污罪。
(2) 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3)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数额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