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法院判决时一般都能判处缓刑。因此,在案件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将要面临的刑罚有重大影响。如果涉嫌犯罪,而且罪行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才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时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也不能具有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