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及量刑
一、罪名及量刑规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司法解释关于数额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