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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一、犯罪概念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目的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最主要的区别是犯罪目的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使用一定期限后归还。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将其非法占为己有,而非暂时使用。

三、犯罪行为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另一主要区别是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职务侵占罪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