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汇入他人账号内的钱,拒不返还,构成犯罪吗?
【乔乐住诉卜军、许淑娟侵占案】法院认为,在被害人乔乐住将钱款错汇至卜军账户下,该钱款既处于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应予返还。卜军却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乔乐住求助公安机关追回错误汇款时,采取躲避、离家出走等方式据不退还,应成立侵占罪。
参见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4)长刑初字第00029号。
张明楷教授:
在收款人收到他人错误汇款的情况下,收款人虽然形式上享有了对受领款项的债权,但由于缺乏享有债权的合法根居,故不能认为其在法律上占有了该笔存款,因取此如果存款人从自动存款机上取出现金的,应当认定为对银行占有现金的盗窃,如果收款人从自动取款机上将该笔错误的汇款转入自已的其他账户的。应认定为对存款债权的盗窃,如果收款人从银行柜台取出现金或者转入其他账户的。则成立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