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诈骗罪之间的区别
我国刑法对诈骗行为的定罪分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而且各罪量刑也不尽相同。
由此可见,正确界定犯罪行为的特点,就显得十分重要。
普通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金融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综上所述,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正因为均使用了诈骗方法,但是还是存在诸多差别的。